馆内的禁止事项、注意事项等 Visitor Rules & Regulations
禁止事项之范例
整体用地内
违禁物品之例
仅本馆、和风别馆
馆内的禁止事项、注意事项等
馆内的禁止事项、注意事项等
禁止事项
由于迎宾馆赤坂离宫的院内建筑和结构物中包含有国家宝藏(2009年12月8日指定),特此规定以下禁止事项。
入场
- (1)将危险物品(易爆物、枪支刀剑类、燃料、有毒物质)、酒类、工作用照相机、单脚架、三脚架、脚凳等形式的拍摄用设备、有可能会给参观者等添麻烦的物品带入用地。
- (2)在由于过量饮酒导致可能无法采取正常行为的状态下进入用地。
- (3)穿着下列服装进入用地。
- ① 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服装
- ② 过度暴漏的服装
- ③ 可能明显有损迎宾馆品味与气氛的服装或其它可能会让参观者感到不舒服的服装
- ④ 结婚礼服、白无垢、色打掛
- ⑤ 保安等的制服或模仿相应制服的服装
- ⑥ 卡通人偶服装
- (4)携带动物(残疾人辅助犬法(2002年法律第49号)第2条中规定的残疾人辅助犬除外。)进入用地。
行为
- (1)不论是营利还是非营利,在未取得或有财产使用许可及其它必要许可的情况下,在迎宾馆的用地内进行模特拍摄、婚礼拍摄及其它特别照片拍摄等。
- (2)损毁、污损用地内的设施、装饰、家具、盆栽及其它物品,或有可能造成上述结果的行为。
- (3)在用地内吃东西(包括糖、口香糖等。)。但是,在允许的地方吃喝由迎宾馆提供的东西以及由得到迎宾馆允许的经营方提供的东西除外。
- (4)在馆内(表示主馆以及日式副馆的馆内。以下与此相同。)喝饮料(若需服用药物,在有迎宾馆负责人或受到迎宾馆委托的人员在场时服用的情况除外。)。
- (5)在馆内用除铅笔之外的其它工具做记录。
- (6)在用地内进行素描。
- (7)在用地内吸烟或使用打火机等其它有明火的工具。
- (8)在用地内,不遵照工作人员、警察等的组织引导或制止指令,进入禁止入内区域以及采取可能存在危险的行为或给他人造成困扰的类似行为。
- (9)在用地内,使用自拍用设备等拍摄辅助器材。
- (10)在用地内,未得到迎宾馆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乐器、音响设备等发出音乐或声音。
- (11)散发传单类,集会及其它示威行为。
- (12)在用地内,除得到迎宾馆许可的企业之外,进行物品销售,及类似说明、照片的拍摄或物品的租借,以及其它营业行为、物品的分发或演出等其它此类行为。
- (13)在馆内,携带可能会对墙壁、装饰、家具等造成损毁或污损的雨伞、大号包及其它物品(但是,携带拐杖等步行辅助用具的情况除外。)。
- (14)在馆内,碰触家具、装饰品、墙壁表面。
- (15)在馆内,携带设定为可以拍摄状态的照相机、智能手机等。
- (16)在馆内,使用手机、智能手机及其它通信设备(在有迎宾馆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残疾人为了使用帮助其进行参观的应用而需要使用手机,以及得到迎宾馆允许的情况下除外。)。
- (17)除前面所述各项说明的内容外,采取被认定为会妨碍一般公开运营或迎宾馆的管理与维护的行为。
承认上述禁止行为时应采取的措施
对于入场后不听从工作人员的指示,或者做出禁止行为的参观者将立即勒令退场。在这种情况下,不退还门票费用。
注意事项
- ・由于保安方面的原因,将实施安全检查。
- ・不设停车场及自行车停车场,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
- ・绝不可在周边道路停放汽车、摩托车、巴士等。
- ・到场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可能会因入场限制让您等待。
- ・请带小孩的人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并一直保持一起行动。
- ・由于日式副馆设施构造的原因,无法乘坐轮椅入馆。虽然可以将拐杖带入馆内,但不能将助行架、步行车等带入馆内。
- ・馆内地面铺设了石板及沙石,请穿着轻便的鞋子参观。
免责声明
参观者在馆内出现受伤等情况时,责任由参观者自行承担,本馆概不负责。